电话:020-66888888
传言:美国最高法院正在审理特朗普的关税案。
作者:bat365在线平台官网 发布时间:2025-11-08 09:05
风声丨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特朗普关税案,总统还有胜算吗?作者 |吴卓云,北京华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5年11月5日上午,美国最高法院召开会议,联合审理了“Learning Resources, Inc.诉特朗普”和“特朗普诉Vos Selections, Inc.”两起案件。这两起案件也被统称为“特朗普关税案”,因为它们将决定特朗普第二任期内实施的各种关税的合法性。过去,美国最高法院曾对多起与特朗普政府相关的案件进行过听证、审判和判决。不过,相比以往涉及签证、移民、司法禁令等案件,本案无疑更为重要。要知道,早在250年前,生活在北美的殖民地人民就“谁有权征税”问题与英国发生冲突,挑起了“波士顿茶党”,最终导致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因此,税收问题是一个这是美国的国家问题,必须谨慎处理。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美国开国元勋们在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中明确将征税权交给了最高立法机构国会。因此,本案涉及的征税权直接关系到美国宪法下基本权力的承认,是决定数百年宪法传统能否延续的关键问题。另一方面,此案对于特朗普总统来说同样至关重要。作为一个“治大国如打扑克”、要谈“你手里还有什么牌”的政治领导人,自2025年1月20日开始第二任期以来,关税已成为其外交政策中最重要的王牌。这一点在他近一年的执政和近一年的中美关系的剧变中已经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因此,t此案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影响他目前最重要的政策工具的安全,自然也受到了总统本人的高度关注——即便这被称为“决定美国生死存亡的案件”。特朗普要求加快审理的案件背景。 2025年4月2日,特朗普在白宫发表讲话,发起“关税讨论”,宣布美国将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并对某些国家和某些商品征收更高的关税。这些措施横跨整个全球贸易体系,对美国国内企业、消费者和全球供应链产生直接影响。在国内,关税风波也迅速引发了法律狂潮。位于伊利诺伊州的教育公司 Learning Resources Inc. 是第一批提起诉讼的原告之一。该公司长期依赖进口塑料制品和电子产品来自中国、墨西哥等地的益智玩具。关税实施后,他们的成本大幅上升,公司被迫削减订单和员工。因此,他们声称特朗普的关税政策违反了宪法权威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为此,向华盛顿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与此同时,因关税政策而濒临破产的五家小企业(Vos Selections, Inc.等)也以类似理由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国会于1977年为应对冷战期间紧急情况而颁布的紧急法令。其初衷是赋予总统在遇到“来自外国的异常紧急威胁”时冻结资产、限制贸易、禁止资本交换的权力。它的历史用途主要集中在领域f 外交制裁——例如冻结伊朗资产、限制朝鲜进口或惩罚俄罗斯寡头。然而,特朗普政府以“世界贸易逆差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敦促《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对所有进口商品征税。这是该法颁布以来最广泛、最积极的应用。但问题是:《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中的词语并没有出现在“关税”、“税率”和“征税”等概念中。它赋予总统“监管”而不是“征收关税/关税”的权力。因此,案件的关键在于:总统能否在未经国会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以“紧急状态”为由设定一般关税?这两起案件在地方法院几乎没有遇到阻力。 2025年5月28日,国际贸易法院三名法官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裁决,认为国际紧急经济《经济权力法》没有授予总统以目前的方式制定关税的权力;一天后,29日,华盛顿地方法院法官孔特雷拉斯也发布裁决,裁定特朗普的关税政策非法。特朗普政府就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8月29日,上诉法院裁定特朗普超出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授予的权限,并澄清征收关税的权力仅属于国会。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后,特朗普政府立即向最高法院提出加快审判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9日决定受理该案,并将其与研究案合并。美国司法判决与国家安全的“主要问题原则”在下级法院听证会上,特朗普政府多次重申其主要主张:国际法院《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明确允许总统在“异常和紧急威胁”下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监管外国经济;而美国目前面临的贸易逆差和对外经济依赖足以构成《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下的“异常且紧急的威胁”。因此,关税作为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工具,总统可以根据情况使用。对于原告来说,他们的观点和理由更加直白: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贸易逆差并不构成非同寻常且紧迫的威胁,而且《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中也没有任何赋予总统税收和关税相关权力的字眼;如果任由总统无意中扩大对《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解释,无异于完全无视行使国会的权力。宪法规定的征税权。近年来,随着大法官的更替,最高法院的保守转向已成为既成事实。最高法院在许多案件中做出了有利于行政部门的裁决,包括地方法院的旅行和国民注射案件。但如果以此来判断最高法院将继续与总统互动,恐怕会低估美国宪法数百年来积累下来的对行政机构的现有约束,也会误解保守派法官最初的保守愿望。在美国行政法中,“重大问题原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解释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面临重大政治或经济问题时,如果国会希望将相关权力委托给行政机构,就必须做出明确、充分的规定。y 明确的授权。换句话说,对于重大的政治经济问题,如果国会没有明确、充分地授权行政机构,那么行政机构或法院可能会无意中解释法律以表示同意。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最高法院多次将基本问题原则适用于涉及价格控制、脂肪监管、空气质量管理、Covid-19 疫苗接种和学生贷款减免等问题。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中,法官们也指出本案涉及这一原则。颇为有趣的是,“关键问题主义”之所以最早出现,是因为自20世纪80年代雪佛龙案以来,最高法院一直根据该案确立的“雪佛龙原则”,将立法竞赛的解释权留给行政机构。也就是说,当国会的意图不明确且行政机构的解释不明确时合理、合法,法院必须尊重行政机关的解释。 (“雪佛龙主义”于2024年被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废除,立法会法官的越权决定权。只不过,他们当年面对的是左派执政的行政机构,自由主义环境浓厚,试图扩大权力;但现在他们面对的是特朗普政府,以保守思想呼吁“让美国再次伟大”,也试图扩大权力。在最高法院两个半世纪的历史中,像特朗普关税案这样同时触及总统权力限制、国会主要职能、司法行政审查原则、全球经济稳定和国际贸易秩序等众多重要问题的案例并不多见。从程序上看,最高法院在受理VOS案时,很少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它显然意识到了这起案件的严重性。从最高法院目前的构成来看,9名大法官中,6名保守派,3名自由派。然而,保守派阵营并非铁板一块:例如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和卡瓦诺在行政权力方面往往持谨慎态度;而阿利托和戈萨奇则更倾向于强调国会的“明确授权”,否则行政权不应该被超越。尽管最高法院总体偏保守,近年来在多起案件中做出了有利于特朗普政府的裁决,但这种“保守主义”更接近于制度保守主义,并不一定是支持特朗普的政治立场。因此,无论之前的案件或现有法官的组成如何,Sup的可能性雷姆法院此时全力支持特朗普的关税政策的程度并不高。如果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有极小的机会如此激进地支持扩大行政机构的监管范围,那无疑将是美国行政体系的“革命时刻”。不过,鉴于此案对当前政策和未来施政的重大影响,法官们能否勤勉尽责,留出一些灵活性的余地,比如通过国会批准来确认合法性,就只能留给最高法院九位法官想象了。无论最终判决如何,这起案件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产生重要影响——无论是在国际层面、地区贸易还是美国法律体系。从波士顿港的茶党到费城制宪会议的辩论,再到今天的最高法院,“征税权”这个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美国建国之前起,它就一直是美国的心脏,将继续塑造这个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文明。 《法治的乌托邦》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壁、赵宏、李洪波、罗翔主办。这是IFEng.com评论部特别委托的原创专栏。主编|肖毅
电话
020-66888888